煙臺驗收監測注意問題
監測要注意的問題太多了,這里選取幾點常見的問題進行探討。
1、處理前監測。處理前監測一般是為了處理效率的計算,“技術指南”中規定,對不具備處理效率監測條件的(因安全和設施本身原因等),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即可。
對于處理前的監測頻次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酌情減少,一些處理前監測沒有代表性的,監測也沒有多少必要性。
2、煙囪采樣點位置。監測斷面選擇時的“下三上六”原則是一種要求,實際情況不能滿足要求時,采用加密布點的方法進行采樣即可。
3、監測頻次。1) 對有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污染物的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為2~3個周期,每個周期3~多次;2)對無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穩定排放、連續生產的建設項目,廢氣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個樣品;廢水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4次;廠界噪聲監測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晝夜各1次;場所輻射監測運行和非運行兩種狀態下每個測點測試數據一般不少于5個;固體廢物(液)采樣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個樣品,分析每天的混合樣,需要進行危廢鑒別的,按照相關危廢鑒別技術規范和標準執行。
4、質量監測。質量監測是針對環評報告或批復有明確要求的,但我覺得影響重大一類的,比如電鍍、化工、造紙、印染等重污染的,尤其是對于垃圾發電等容易造成鄰避效應的,環境質量監測更應該到位。畢竟,一旦有公眾提出質疑,環境質量監測結果是重要的依據。
5、多個排氣口的監測。同類型的可以5-20個取50%,20個以上取30%。這里要注意是“同類型”,一些監測單位把排氣功率不同,甚至排放污染物不同的多排氣口按上述原則縮少監測點,那是大錯特錯的。
6、噪聲驗收監測時,夜間無作業的企業,只測晝間。
7、廠界相鄰時可以不用測噪聲。這是一個好用的規則,測了反而沒有代表性。
8、無組織排放不要進行總量核算。
9、低濃度煙塵驗收監測。低濃度要用低度監測方法,不能用GB16157測定顆粒物濃度然后報<20mg/m3。
10、商業、辦公等驗收。因人員均未入住,物業也未入住,尚未有垃圾、廢水產生,驗收監測只進行沒有工況條件要求方面的監測,一些必要的監測作為后續要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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