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應急預案可以分為四大類,具體如下:
自然災害類:這類預案主要針對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以及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應對。
事故災難類: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等應對預案。
公共衛生事件類:主要涉及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動物疫情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的應對措施。
社會安全事件類:這類預案涵蓋恐怖襲擊事件、嚴重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輿情突發事件以及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應對。
每一類應急預案都根據事件的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以確保對不同級別的事件有相應的響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