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的應急預案是依據一系列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來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依據
國家層面: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該法律為全國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指導原則。
二、地方性法規及規定
山東省層面:煙臺市作為山東省的一個地級市,其應急預案的制定也遵循了《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確保與省級層面的應急預案相銜接和協調。
三、地方性管理辦法及方案
煙臺市本地規定:煙臺市還依據了《煙臺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辦法》和《煙臺市機構改革方案》等地方性管理辦法和方案,這些規定結合了煙臺市的實際情況,對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和細化。
四、具體編制目的和原則
編制目的:煙臺市應急預案的編制目的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方面提高煙臺市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維護全市安全和社會穩定。
工作原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預防、預防和救助相結合,快速反應、效率高應對,科技支撐、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則。
五、預案體系和內容
預案體系:煙臺市的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以及基層組織和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這些預案相互銜接、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煙臺市應對突發事件的完整體系。
預案內容:預案內容涵蓋了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等方面,對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資源保障以及恢復重建等工作進行了詳細規定。
綜上所述,煙臺市的應急預案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規定、地方性管理辦法及方案以及具體的編制目的和原則來制定的。這些預案的制定和實施為煙臺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措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