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的煙臺環評評估主要依據《?環境影響區域現狀評估實施細則》?進行。?這一細則是在國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創新落實國家、?省
關于“工程建設領域由政府統一組織對環境影響評價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的要求而制定的。?具體來說,?煙臺環評評估在煙臺市的實施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出臺背景和決策依據:?2021年6月30日,?煙臺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環境影響區域現狀評估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該《?實施細則》?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
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煙臺市實際情況制定。?
環境影響區域現狀評估的定義:?環境影響區域現狀評估是指各級政府組織相關區域管理機構,?結合區域產業定位特點,?開展的區域環境現狀評估。?對于已完成環境影響
區域現狀評估的區域,?入駐建設項目的環境現狀評價可直接引用已公開發布的評估成果;?對于有特殊要求或不滿足技術導則要求的,?應進行針對性補充監測。?
實施范圍:?涵蓋全市范圍內依法設立的各類經濟功能區,?包括產業集聚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等。?
主要內容:?《?實施細則》?包括總則、?范圍和主體、?編制和評審、?成果應用、?附則5個章節,?詳細規定了現狀評估報告的編制和評審要求。?
煙臺環評審批服務:?煙臺市生態環境局提供了網上預約服務,?受理號碼當日有效,?且該事項不收費。?辦結時限也有明確規定。?
通過上述措施,?煙臺市在環評評估方面實現了區域評估與項目評價的結合,?既提高了效率,?又優化了營商環境,?促進了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