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環評驗收的步驟如下:
1.資料準備:項目建設單位準備并提交環境影響報告,報告中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建設規劃、設計方案、環境影響評價等內容。
2.局部評價:環保部門組織專家對環評報告進行評審和論證,對報告中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等進行審核。
3.公眾參與:環評報告公示并聽取公眾意見,讓公眾了解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并提供反饋意見和建議。
4.環評委員會審議:環評委員會對環評報告進行審議,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和公眾意見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5.在環評主管單位的安排下,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上會討論,得出結論性意見,出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本)。由基層環保部門給出排污總量指標。
6.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要求,進行項目建設和基礎建設工作。
7.在項目建成后開支試運行時,通知環保部門,在其允許的情況下開始試生產。
8.在試生產半年期內,向環評主管部門申請環評驗收。
9.環評主管部門安排驗收部門準備驗收。
10.驗收部門編寫驗收方案。
11.驗收報告上會通過。
12.驗收單位到項目所在地布驗收。
13.驗收部門開始驗收。
14.驗收部門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得出結論,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通知項目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重新驗收,直到合格為止。
15.環評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環評驗收報告進行會通過。
16.將環評驗收報告,地方各級簽署的意見送交環評主管部門。
17.由環評主管部門出具結論性意見。
請注意,具體的驗收流程可能會因項目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規定而有所不同,建議在進行環評驗收前與環保部門進行詳細溝通,了解具體的驗收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