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驗收的范圍
1、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包括為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所建成或配備的工程、設備、裝置和監測手段,各項生態保護設施;
2、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有關項目設計文件規定應采取的其他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3、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的主體:建設單位。建設單位須向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提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后,環保部門依法對建設項目進行竣工環保驗收。
4、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的依據:行業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環評文件的預審意見和環保部門對環評文件的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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